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纪委办、监审处组织部门职工认真学习条例。对基本概念、回避规定、廉洁要求、采购方式、评审工作纪律、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审计、监察机关依法对政府采购活动实施监督等重点内容进行业务研讨,进一步强化了服务与监督意识。同时,与国资处一道,通过OA下发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学习资料,供职工学习,有力地配合采购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