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督促和激励各级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履行岗位职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推动党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落实落地,对近期问责的6起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
一、平昌县原县委书记蒲开文因违规举债融资问题被问责。蒲开文担任平昌县县长、县委书记期间,脱离国家级贫困县实际,安排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违规举债融资,用于推动实施金宝新区以及8个4A级风景区等项目建设。由于缺乏科学研判,投资建设的多个景区项目效益不明显,个别景区项目甚至处于荒废状态。此外,蒲开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11月,蒲开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中江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李成忠等人因环境保护工作不力问题被问责。为加强郪江流域水体治理,2017年9月,中江县原环境保护局委托平台公司与某公司签订短期应急治理合同,明确以水质监测数据作为拨款依据。该公司为牟取利益,多次雇佣船只在象山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采水点上游1000米、下游200米区域范围内投放净水剂,以此提升监控点水质。中江县有关部门对该公司人为干扰环境质量监测行为未及时发现和制止,且郪江流域水体治理治标不治本,未从根本上改善流域水质,沿岸污水处理厂、河道清淤、生态护岸等环保基础设施未按期完成,反而将应急治理变成常规治理。李成忠作为时任分管环保、住建工作的副县长,因推动郪江流域水体治理不力,2021年9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三、富顺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赵兴明等人因统计数据严重失实问题被问责。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富顺县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统计数据严重失实。赵兴明作为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因对统计数据严重失实问题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12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四、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万毅因耕地保护工作不力问题被问责。2018年至2019年,峨眉山市16个项目违法占用耕地324亩,违法耕占比达26%。时任峨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万毅履行耕地保护监管责任不力,对土地使用执法监管不严,对相关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查处不及时、督促整改不到位。此外,万毅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万毅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红原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高德茂,党组书记、院长俄尖因管辖范围内发生挪用公款问题被问责。2020年7月至2021年5月,红原县法院原干警胡涛在担任该院出纳期间,利用自己一个人保管并使用会计和出纳的转账密钥、法定代表人印章、支票等财务管理漏洞,多次从单位基本账户、案款账户、工会账户将目标绩效奖金、执行案款、工会经费转入个人账户以及第三方账户进行网络赌博,合计挪用公款421万余元。2021年11月16日,胡涛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红原县法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不到位,财务管理混乱,内控监督制度形同虚设,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给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高德茂、俄尖作为前后两任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对干部出现的问题失察失管,2022年1月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书记杨大荣因管辖范围内多人违纪违法问题被问责。2018年,在达州市纪委监委开展的“4.11”专案中,达州职业技术学院21人被处理处置,其中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3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组织处理12人。杨大荣作为时任学院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多年未专题研究部署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以致任期内多名教职工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此外,杨大荣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6月,杨大荣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