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加强国家奖励资助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及时、有效”,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根据省纪委驻教育厅纪检组的要求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对2016、2017、2018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进行专项督查。责任部门: 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各学院、计划财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