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根据2018年6月省纪委调研督查组的有关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各部门、学院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为积累经验,先在部分部门、学院开展试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试点部门、学院
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国资处、建设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纺织工程学院
二、排查内容
(一)风险环节梳理。部门内部控制的开展及有效性;部门的重点业务有哪些,重点业务的关键环节中容易发生廉政风险有哪些;哪些环节可能存在人为舞弊、外来诱惑、腐蚀或利益交换的风险;
(二)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分类。对部门日常管理及部门履行管理职能中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分类管理。按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其中一级风险点不得低于十个。
一级风险点: 问题发生后造成的影响大、责任人可能受到“四种形态”中的第三种及以上方式的处理;
二级风险点:问题发生后造成的影响较大、责任人可能受到“四种形态”中的第二种方式的处理;
三级风险点:问题发生后影响较小,可以通过批评教育、通报、完善措施加以警示和纠正。
(三)部门内部监督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学校应制定出台的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重要制度还缺哪些; 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制度的调研、起草的计划如何;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环节或关键节点,部门采取的防范监督措施有哪些。特别是针对一、二级风险点的监督措施要求落实到责任人、具体事项,不得过于抽象笼统。
三、时间要求
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排查报告
排查报告经部门全体员工民主讨论、部门组织专家组讨论完善后(可跨
部门征求意见、邀请行业专家咨询),报分管校领导审阅。纸质、电子文档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2018年10月30日前交监察处。
排查报告的形式: 1、 结合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分工,制定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2、 风险防控点排查明细表(可参照《四川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指导手册》)。
本通知,要求传达到部门全体职工。特此通知。
附:电子版《四川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指导手册》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