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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的通知
2018-07-14 16:26  


校内各部门、各学院:

为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一岗双责”,根据2018年6月省纪委调研督查组的有关要求,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学校纪委研究决定,各部门、学院全面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为积累经验,先在部分部门、学院开展试点,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排查试点部门、学院

人事处、计划财务处、国资处、建设处、学生处、招生就业处、纺织工程学院

二、排查内容

(一)风险环节梳理。部门内部控制的开展及有效性;部门的重点业务有哪些,重点业务的关键环节中容易发生廉政风险有哪些;哪些环节可能存在人为舞弊、外来诱惑、腐蚀或利益交换的风险;

(二)风险点的风险等级分类。对部门日常管理及部门履行管理职能中的风险点进行梳理分类管理。按风险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共三个等级,其中一级风险点不得低于十个。

一级风险点: 问题发生后造成的影响大、责任人可能受到“四种形态”中的第三种及以上方式的处理;

二级风险点:问题发生后造成的影响较大、责任人可能受到“四种形态”中的第二种方式的处理;

三级风险点:问题发生后影响较小,可以通过批评教育、通报、完善措施加以警示和纠正。

(三)部门内部监督的管理制度和措施。学校应制定出台的与本部门职能相关的重要制度还缺哪些; 作为职能部门,负责制度的调研、起草的计划如何;

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环节或关键节点,部门采取的防范监督措施有哪些。特别是针对一、二级风险点的监督措施要求落实到责任人、具体事项,不得过于抽象笼统。

三、时间要求

   2018年10月30日前完成。

四、排查报告

排查报告经部门全体员工民主讨论、部门组织专家组讨论完善后(可跨

部门征求意见、邀请行业专家咨询),报分管校领导审阅。纸质、电子文档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2018年10月30日前交监察处。

排查报告的形式: 1、 结合部门职责、工作流程、工作分工,制定部门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 2、 风险防控点排查明细表(可参照《四川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指导手册》)。

本通知,要求传达到部门全体职工。特此通知。

附:电子版《四川省省属高校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指导手册》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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