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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严肃我校2019年职称评审纪律的通知
2019-11-13 14:25  

        关于进一步严肃我校2019年职称评审纪律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职称评审工作是树立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学校选人用人的导向,关系到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和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宣传学习学校职称评审管理政策,明确职称评审工作相关程序和要求。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坚决杜绝不正之风,使职称评审工作得以在公平、公正、公开的环境中有序开展,现对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申报人员要自觉维护职称评审纪律,坚决杜绝找人说情、四处走访、拉票、窜票、请客、送礼等违纪违规行为;

二、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档案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

三、评审成员要对申报人员一视同仁,实事求是的评价申报人员学术水平、技术能力、业绩成果;

四、评审成员、评审工作人员要遵守评审纪律,坚持评审工作原则,保守工作秘密。评审工作期间,评委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或会客,禁止私自与评审对象联系,不得泄露评审过程中的评议、答辩、讨论、表决等情况;

五、评审成员、评审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谋取私利,接受申报人员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或安排的宴请,不得为申报人员游说、拉票;

六、评审工作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本人或近亲属参评职称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或被告之回避。如存在应回避而未回避情形的,取消该申报人员当年的评审结果,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七、各学院(部)及相关职能部门对参评人员的评审材料、档案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严禁为参评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八、在职称推荐评审过程中,严禁传播小道消息、编造谣言,或通过信件、短信、网络等方式诋毁中伤他人。

九、 严格遵守评审规则及学校有关规定。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干预评审工作,影响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

欢迎全体申报人员和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同时学校纪委、监察处将加大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全校有关职称评审工作的举报事宜,发现违反纪律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条例暂行规定》及学校关于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28-8784348324小时)

举报信箱: 1 综合楼一楼大厅纪检监察信箱

                       2 综合楼四楼纪检监察办公室旁举报箱

                       3、举报电子邮箱cdfzjjc@126.com

                                                                          中共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9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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